村民下午整理渔网,天黑出动捕鱼,还要与执法人员“打游击” 本版图片 都市时报记者 马闪山 摄 趁着夜色在湖面上打鱼的村民 抚仙湖以抗浪鱼而闻名,而现在只能在水箱里看到它的身影都市时报记者 肖本富抚仙湖,珠江源头第一大湖。对它的保护已于2011年上升为国家战略。2011年8月,玉溪市颁布实施《关于做好抚仙湖一级保护区退田还湖工作的意见》,由政府出钱,租赁抚仙湖沿湖100米的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土地,退田还湖,建和湖滨生态带,形成抚仙湖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为“退田还湖”。
政府支付的土地租金是每亩每年3000元(部分3300元),不算太低,但还是与农民自种收入相去甚远。它还造成了抚仙湖沿岸部分村民成为失地农民。在收入锐减的情况下,为谋生计,他们与执法人员“打游击”,在湖里偷捕鱼类。一些想搞旅游谋出路的村,如江川县明星村,在退出的土地上建人工沙滩,又陷入了“非法填湖”的争议当中。
抚仙湖的保护力度在不断加强,抚仙湖周边村民的生存空间也在不断缩小。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正在升级为尖锐的冲突。湖边村民土地被租,收入骤减江川县江城镇海门村委会隔河村,坐落于美丽的抚仙湖畔,依山傍水,风光宜人。
全村330多户人家,世代以种田和打鱼为生。隔河村的百亩良田,位于抚仙湖边。因为这里从来不缺水,一直丰产。
村民种豌豆、大蒜、烤烟等经济作物,一亩水田每年能带来两三万元的收入。隔河村的农民虽然算不上富足,但也过得马马虎虎。
即便地里没有产出,他们还可以下湖打鱼。渔船就停在岸边,只要村民想干,把渔船划进抚仙湖,撒下一张网去,多少都能收获一点。在外人看来,隔河村的村民“靠湖吃湖”,不用担心生计问题。
因此,他们曾经让人羡慕。然而,抚仙湖在养育隔河村村民的同时,也悄悄地改变着他们的命运。由于农业污染已经成为抚仙湖最大的污染源,解决抚仙湖沿岸农田的化肥、农药、粪便等污染源,就能大大减缓抚仙湖的污染速度。
为此,玉溪市采取了“退田还湖”的办法。由市、县两级政府出钱,租赁沿湖100米范围内(一级保护区内)的农田,构建生态缓冲带。“根据总体规划,生态缓冲带主要以建设生态林、景观林、经济果林、湿地、沙滩和入湖河道治理等为主,能够恢复生物多样性,修复湖滨生态,形成抚仙湖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环保科科长郭志云说。2011年,“退田还湖”正式实施。政府共租赁抚仙湖沿岸100米范围内的土地7411亩,租金为3000元/亩/年,租期为18年。这其中就包括了隔河村的100多亩良田。
但是,3000元/亩/年的租金分到村民手上,每人只能分得400元,这与村民自种土地的收益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政府没解决好村民的发展问题”水田都被占了,现在隔河村每家人就只剩下少许的山地。山地完全靠天吃饭,加上云南连续三年的干旱,村民们对山地的产出根本不抱指望。
“没有了经济来源,不打鱼还能做什么呢?”很多村民不愿外出打工, 他们认为自己更适合打鱼。然而,现在鱼也不是想打就能打了——政府对抚仙湖实行封湖禁渔。4月1日至9月1日为禁渔期,任何人都不能下湖打鱼。
玉溪市抚仙湖综合执法支队和澄江、江川、华宁三个县的综合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昼夜地在岸上和湖中巡逻,给偷捕者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于是,在抚仙湖禁渔期内,隔河村的偷捕者和执法人员不断发生冲突,成为抚仙湖常见的一景。“现在隔河村几乎已经没有土地了。
说实话,他们和其他的抚仙湖沿岸村民一样,为保护抚仙湖做出了很大的牺牲,政府部门却没有解决好他们的后续发展问题。在找不到更好的出路的情况下,偷捕成为他们最擅长的手段和最便捷的经济来源。
他们经常夜晚行动,利用灯光诱捕、电捕等明令禁止的方式偷捕鱼类。我们作为执法部门,看见他们偷捕,不管是失职,管了又面临危险。从4月份到现在,执法人员和隔河村偷捕人员至少发生了3起冲突。
还有人提着刀,要砍我们的执法人员。”说起抚仙湖上的执法遭遇,抚仙湖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施文伟眉头紧锁。“政府搞退田还湖,让农民土地减少,甚至完全失去土地,应该有相应的保障措施。我们也建议过,像隔河村这种已经没有土地的村子,能上学的尽量上学,能纳入低保的尽量纳入低保,职能部门应该引导年轻人到外面打工。
但是,江川县至今没有拿出具体措施。”施文伟说。
“村民土地被征用后,失去了经济来源,要想生存,只有到抚仙湖捕鱼。”隔河村一组组长罗江平说,当地政府部门也组织过劳务输出,但愿意到外地务工的村民很少。对当地村民来说,偷捕虽有风险,但却是最稳定的收入来源。趁夜偷捕,村民无奈的选择5月10日傍晚,已是夕阳西下、倦鸟归巢的时候,隔河村的抚仙湖岸边却是一派繁忙景象。
数十条渔船一字排开停在湖边,像是在等待号令。渔船细长狭窄,只能由一两个人操作。
河岸上、渔船上,到处都是忙着整理渔网的村民。他们正在等待夜幕降临,然后把渔船划到湖心去,撒网捕鱼。虽然是冒着风险的偷捕,但村民们并没有躲躲藏藏,反而把声势搞得很大。
这景象让人难以相信,目前正是抚仙湖的禁渔期。“我14岁就开始在抚仙湖打鱼了。”39岁的村民孙跃能说,20多年来,他已经习惯了打鱼的生活。
去年政府搞退田还湖,隔河村的上百亩土地被租出去。虽说是租金每亩每年3000元,但每家拿到手的不过几百元钱。
“这点钱连养猪都不够,不要说是养人了!”孙跃能说,他家有5口人,夫妻二人,一位老人,还有两个在上学的子女。“要想生存下去,只有下湖捕鱼。
”孙跃能说,打鱼比外出打工的收入高一点,也更自由,操作起来也更熟练。为了躲开执法人员,偷捕都是在夜间进行。
“每天天黑之后出去,放好渔网后,晚上就睡在船上,第二天凌晨四五点钟开始收网,天亮前回来。再把打到的鱼拿到附近市场上卖。”孙跃能说,为避免被人发现,船上不能有强光,一般照明都是用手电筒。他透露,村民大多数是利用灯光诱捕,把一盏防水的灯放在水下渔网里,鱼儿看见灯光后,会朝着灯光游过来。
“主要是捕银鱼,一个晚上,多的收获二三十公斤,少则收获三四公斤。最近银鱼的市场价是13元/公斤。”虽然捕鱼比打工收入高,但投入也不小。孙跃能说,渔船和渔网的成本加起来要1万元左右。
一张渔网就价值七八百元,如果被执法人员收缴,渔民损失很大。“我们在夜里打鱼,他们(执法人员)也经常在夜里巡逻。
很多村民的渔网都被收过,我自己的也被收过。”晚上8点左右,天已黑透。
数十条渔船先后荡起双桨,向抚仙湖的湖心驶去。渔船渐行渐远,湖面上就隐约望见忽明忽暗的电筒光亮。有妇女和孩子站在岸边,目送渔船离去,直至从昏暗的视野中消失。
“如果有其他的经济来源,我们也不愿意冒险去偷捕。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抚仙湖边,也很支持保护抚仙湖。”孙跃能回忆,抚仙湖确实面临过度捕捞的问题。
以前在湖边也能抓到鱼,但现在,湖里已经不像从前那样鱼虾成群了。执法支队办公室遭人打砸就在偷捕者频频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的同时,4月24日,江川县发生了一起蹊跷的打砸事件。
这起事件,揭示出“主管部门要保护,湖边群众要发展”的深层矛盾。抚仙湖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施文伟说,抚仙湖综合执法支队的办公地点在明星村,“平时执法人员和村民相处融洽,没有什么矛盾。
”但是,4月24日晚8点40分,支队执法人员正准备外出夜查时,40余人手持棍棒和钢管冲进执法支队办公区,以“执法支队的狗咬到了明星村的人”为由,要把执法支队养的狗全部打死。执法支队一面向上级部门报告,一面拨打110报警,并向澄江、江川、华宁三个县的执法大队求援。但是,这群人不顾劝说,肆意打砸停在执法支队办公区里的铁船、大门、值班室,接着10多人砸开执法支队一楼的防盗门,冲入支队办公楼,先将一楼的照明灯砸坏,接着踢开房间门,将房间内的3条狗打死。他们走出办公楼,还在执法支队的院内来回走动,威胁执法人员,又将执法支队值班室的门窗玻璃砸碎。
最后,此事“在多部门的联合处置下得以平息”。据悉,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执法支队人员在整个事件中保持冷静,高度克制,没有任何执法人员与闹事者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施文伟说,这些人无故冲击、打砸执法机关,扰乱办公区域的行为,是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严重挑衅,给执法人员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们有组织,行动迅速,是有预谋的打砸行为。”5月10日下午,施文伟说起这起打砸事件,还有些忿忿不平,直呼:“执法环境太差!”施文伟认为,这些人冲击、打砸执法机关,绝不是因为什么“狗咬人”。
“执法支队的狗闯祸,是5年前惊吓到一名村民,导致那人从自行车上摔下。但这件事情在当时就妥善处理了。真正的原因,是执法支队调查明星村的非法填湖行为。
”施文伟说,明星村未经许可,填抚仙湖搞人工沙滩,填湖面积达到2万多平方米,严重违反了《抚仙湖保护条例》。执法支队正在对明星村非法填湖展开调查时,就发生了这起聚众冲击、打砸执法支队办公区的事件。
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难以调和”5月8日上午,抚仙湖明星村地段,绵延三四公里的湖滩被填上了沙子和泥土。这是明星村即将完工的“万人沙滩工程”,经抚仙湖综合执法支队披露和媒体报道后,工程停了下来。“为保护抚仙湖,明星村委会退出了两三千亩土地。”明星村委会书记徐四清说,村上决定在退出来的土地上建一个人工沙滩,作为游客观光、休闲的场所,原计划用3个月时间建成,在年底完成绿化工程,建成一个能够让明星村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对于工程的前景,徐四清表示:“已经投进去80多万元了,工程肯定会进行下去。”他说, 明星村也希望抚仙湖山更绿、水更清。村里会把沙滩建成一个环保项目,做成一个典型示范。
但是,抚仙湖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施文伟表示,政府把沿湖土地租过来,是要建成湖滨生态带,不能种田、种地,不能建成旅游项目,更不能建成沙滩。如果退出来的土地被用来搞旅游,就违背了政府保护抚仙湖的初衷。经抚仙湖综合执法支队调查,并请第三方进行监测,根据《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规定,明星村的沙滩项目是非法填湖,填湖面积为2万多平方米。“我们负责保护抚仙湖,并对任何违反《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
明星村的填湖行为非法,我们将作出处罚决定。”施文伟表态。蹊跷的是,执法机关虽认为明星村的沙滩项目属于非法填湖,但江川县政府的有关人员却发出了不同的声音。
都市时报记者联系江川县委宣传部,询问江川县如何认定明星村沙滩项目的性质,外宣办李主任回复:“该说的,都已经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过了。”记者了解到,4月28日,江川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副县长陈川明在发布会上如此解释明星村的沙滩项目:“明星村是在建消落带(又称消落区,指季节性的水位涨落使被淹土地周期性露出水面的区域),是允许的,建设的范围也在规划范围内,根据规划也要用这种方式处理消落带。
但是,明星村是在审批手续还没有通过的情况下施工的,相当于没有拿到准生证生了孩子。”但是,就消落带是否涉嫌违法填湖,陈川明并未作出解释。
“我们要保护,地方要发展,矛盾难以调和!”施文伟感慨。“保护抚仙湖应该以人为本”“全国湖泊一类水400亿方,抚仙湖204亿方,占了一半。
就云南省来讲,九大高原湖泊,抚仙湖的需水量占70%。基于抚仙湖的重要性,中央和省、市都要求加大抚仙湖的保护力度。去年,抚仙湖作为国家重要战略水资源和生态环境较好湖泊典型进入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云南一直重视保护抚仙湖,近几年来,相继采取了清理机动船、退田还湖、退房还湖,由政府买单,关闭周边污染企业和矿山,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环保科科长郭志云说,从去年开始,中央和省、市保护抚仙湖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年就投入3亿多元。估计前几年的投入也不会低于3亿。
据介绍,去年以来,云南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1亿元。在中央资金的带动下,地方累计投入资金3.567亿元,推动了抚仙湖保护治理工程的实施,启动一批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规划完成后,云南向中央申报了一批重点项目,总投资达到40亿元,同时启动了污染源较重的北岸东大河主要河流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南岸大鲫鱼河综合治理工程、东岸华宁段退田、退房还湖生态建设工程,总投资3.2亿元。
今年内还将启动抚仙湖湖滨带生态建设工程,总投资6.3亿元。今年3月份,云南省环保厅做出相应规划:到2015年末,抚仙湖全湖平均水质要稳定保持地表水一类水质,经治理之后的7条主要入湖河流,入湖河口断面水质达到IV类,产业结构调整控污减排措施后,污染物产生量将明显下降。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体系建成之后,流域生态环境将有所改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规定,抚仙湖水质要按照I类水标准保护。
这是一个很高的目标,也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哪一天抚仙湖的水变差了,我们要挨骂的。”郭志云说。
都市时报记者了解到,以土地租赁方式完成“退田还湖”后,玉溪将对缓冲带建设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其中华宁县退出的1200多亩土地已经种上树木,树种有银杏、白榆、柚子树、滇扑、黄连木、清香树、枇杷、红枫等。缓冲带也可以建设具有生态保护功能和防止水土流失的沙滩。
但是,郭志云指出:任何项目的建设,都应该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明星村的沙滩项目,属于盲目填湖。”“抚仙湖周边的村落,集镇建设加上退田还湖,土地减少是一个大趋势。
租用土地的时候,政府也在研究缓冲带的多种功能,考虑在整体规划上是不是可以与地方旅游发展相结合,同时考虑在缓冲带栽种一些经济果树。下一步的实施当中,在管护用工方面可能考虑招聘失地农民。
这一次退田还湖,澄江、江川、华宁等县都出现了失地农民,但涉及的范围并不大,比如华宁就七八家,问题容易解决,因此没有制定专门的政策。总的来说,保护抚仙湖还是要以人为本,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郭志云说。.blkComment p a:link{text-decoration:none}.blkComment p a:hover{text-decoration:underline}.icon_sina, .icon_msn, .icon_fx{ background-position: 2px -1px}.icon_msn {background-position: -25px -1px;}.icon_fx {background-position: -240px -50px;}分享到: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
本文来源:开云(中国)Kaiyun-www.nblhwzhs.cn